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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01-12 各科室:
现就2022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根据《中共市委组织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暨机关(含参公单位)编内工勤人员202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旅中心本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为市级文明单位20%,嘉奖比例为20%。根据省人社厅意见,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同时记嘉奖。
二、优秀记嘉奖的名额分配
1.办公室:优秀2人(事业1人、企业1人);
2.财务科:优秀11人(事业2人、企业9人);
3.管理科:优秀2人(企业2人);
4.业务科:优秀13人(事业4人、企业9人);
5.营销科:优秀2人(企业2人);
6.保卫科:优秀6人(事业3人、企业3人);
7.音乐厅:优秀7人(企业7人);
8.外借人员:优秀3人(事业1人、企业2人);
9.中层以上:优秀1人。
三、考核办法
请各科室结合实际,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认真做好2022年度的考核工作。
1.参加考核人员应填写《2022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编制人员填写《厦门市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编外企业合同人员填写《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获奖励人员还需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2.年度考核实行全员无记名测评,各科室参加考核的人员应填写《2022年度考核测评表》,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次。2022年有受到效能问责的人员不能参加本年度“优秀”的评选。
3.各科室负责统计《2022年度考核测评表》,并填写《2022年度考核测评汇总表》。《测评表》由科室留存,《汇总表》由科室领导及分管领导签字后,统一上交办公室存档。
4.根据《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志愿者为单位员工的,其志愿服务情况作为单位评优评先、入党入团、竞级晋升等人事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年度考核评优工作。
5.中层以上人员不参加科室考核,由中心另行组织考核。
四、其他事项
1.优秀(嘉奖)人员评选应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倾斜。
2.12月31日前已任命或调动到新单位的人员,统一在新单位参加考核。
3.新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或不计算连续工龄的)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有计算连续工龄的,年终考核确定等次。
4.事业单位人员在立案期间不定等次;受开除处分、被采取强制措施人员不参加考核。
5.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是否参加当年度的年度考核按人事系统数据为准(详见优秀、嘉奖分配名单)。
6.病、事假(不含法定的产假等假期)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但要填写个人年度考核表,注明“因病假或事假不参加考核”(详见优秀、嘉奖分配名单)。
五、时间安排
请各科室接到通知后,自行到www.glyylq.cn政务公开目录中通知公告栏内,下载相应表格(详见附件),并组织好本科室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于2023年1月13日上午下班前将2022年度优秀人员名单汇总后先电话上报办公室,于2023年1月2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2022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及《2022年度考核测评汇总表》汇总后上交办公室(注: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后,被考核人员应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再汇总上交办公室存档)。
4.各科室参加2022年度考核人员名单及优秀名额分
配
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