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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 2023-02-01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由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国有核心景点的运营、管理和公益服务,音乐文化推广,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动文旅融合及产业经济发展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包括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50

    6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文旅中心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为加快推动景区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文化旅游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而努力奋斗。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治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因时因势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推动重点工作落地

    完善景区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港后路2-2号展陈布置工程项目、八卦楼风琴博物馆展陈布展、晃岩路45号办公楼加固项目及活化利用。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强化园林养护精细化管理,推动景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文化旅游融合实现新提升。助力打造“音乐之岛”品牌,精心策划鼓浪屿音乐厅、管风琴艺术中心专场演出活动,做好鼓浪屿论坛等重大活动接待保障工作,修复Wurlitzer剧院管风琴及“圣斯科特教堂”管风琴,常态化开展“听海演奏厅”钢琴互动空间体验。探索创新旅游宣传营销模式,加强票务合作,运用新媒体传播力、数字科技应用提升景点吸引力,继续探索开发旅游文创产品,拓展景区店面和公共资源的招商合作,促进景区经济复苏和振兴。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为9,764.1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83.85万元,增长12.4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764.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64.1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为9,764.1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17.61万元,增长11.6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609.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52.51万元,公用支出156.68万元;

    2.项目支出7,155.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64.19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81.1万元,增长13.76%,主要是由于事业编制退休人员调整补助待遇,退休人员经费有所提高;项目支出新增音乐厅常态化演出经费。

    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8733.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景区管理业务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9.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4.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1.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855.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退休人员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预算安排0万元。较2022年支出预算持平,均未有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经验交流、景区管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2022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实施后,按规定本部门公务车辆已无偿调拨至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运行费不在本单位支出;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持平,均未有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4.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4.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023年实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覆盖预算资金 9764.19万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资金9764.1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表